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,提升責任心和擔當力,加強教師隊伍建設,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,鼓勵引導教師走專業化發展之路,實現“激發教師工作熱情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”的宗旨,制定教師獎勵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通過一定的獎勵方式,引領教師樹立專業化發展意識,以科學的獎勵提升教師專業化發展水平,營造學校和諧文化氛圍。
二、獎勵人員及方式
1.學校在崗教師。
2.經濟上的獎勵(如政策不允許,則獎勵相應價值的獎品。)。
三、獎項設置和標準
1.教育教學競賽獎
指教師參加各級各類的課堂教學評優,班隊會評優,教師基本素養(基本功)比賽。(注:優課、微課獲獎的,降一個等次獎勵;同一課、同件作品在不同級別獲獎,以最高級別獎勵。)
2.教研科研獎
指教師在省、市、縣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、電教六項評選中,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或電教作品(同篇論文或電教作品同時獲獎的取其最高級別計算)。專業刊物上發表的論文,是指在CN刊號的專業報刊上發表。在非專業報刊、其它無CN刊號、增刊以及論文集發表的論文,不在獎勵范圍。
3. 標準:參照現行學校職評量化賦分表中積分項*100,計算獎勵結果。
4. 為突出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,在學生輔導獎里對班級學生參加獲得縣級以上獎項(集體),以指導教師獎勵的1/2分班計算。為發揮教師積極性,對代表學校參加縣級及以上展示活動設置鼓勵獎80元。
5.關于參加巢湖市政府評價考核獎勵:學科A級300元,B級200元,C級100元,同年級學科按照最高班級獎項計算;單項獎1000元發給所負責的處室。從政府獎勵支出,政府獎勵余額在二次統籌發放,如沒有政府獎勵,由學校兌現。
四、說明
1.本獎勵制度中的一、二、三等獎包括第一、二、三名。
2.本獎勵制度中的獎勵限第一作者。
3.每一學年統計一次,憑獲獎證書原件或刊物原件。
4.本獎勵方案在經過校行政會,黨總支會、教代會同意后實行,解釋權在校長室。
巢湖市東風路小學
2020年10月